“限塑”3年來,深圳的大型商場超市普遍執行到位,但大量的農貿市場仍然在隨意使用不符合環保標準的塑料袋。“限塑”不僅要有令,更須令行禁止。如何加大執法力度,進一步提高市民和商販的環保意識?如何從源頭上掐斷非環保塑料袋的來源?如何在方便與環保之間,尋求最優選擇?以上是本期市民論壇話題。
“限塑”執行情況并不樂觀
劉麗華:安先生,您作為深圳市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的專職副主任,請您從專業的角度談一下塑料袋的危害以及對3年來我們的“限塑”工作進展情況?
安邦強:塑料購物袋由于方便易攜帶等特點,是名副其實的“方便袋”,故而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但塑料袋的主要原料為聚乙烯,是石油衍生品的一種,屬于石油制品。看似輕薄的塑料袋其實消耗了大量的石油,人們在輕松購物時不經意間就消耗了寶貴的資源。在資源浪費的同時,塑料購物袋也給環境帶來了巨大壓力。塑料袋尤其是超薄塑料購物袋容易破損、不能重復利用,因此,用后大多隨意丟棄。這些塑料袋在自然條件下極難分解,對空氣、水源、土壤等造成了嚴重的污染,因而又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
“限塑”在一些地方成效不大,特別是農貿市場。其主要原因,一是塑料袋生產工藝技術簡單,部分地區的小作坊轉入地下生產,部分集貿市場還存在無償提供和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的情況,且商戶均處于分散經營狀態,監管難度較大;二是一些在集貿市場購物的消費者,長期以來習慣了享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的服務,不習慣自帶購物袋,等等。
劉麗華:您不是特別樂觀?
安邦強:對,我覺得這確實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劉麗華:概括來說,3年來深圳在這方面做得怎樣?
安邦強:應該說比較規范一點的大型超市都能做得到,小超市都做不到,像在飯店里打包拎的袋,還有商場里賣服裝鞋帽的袋,依然沒有任何約束和收斂,其實超市里的用量只是一小部分。
“限塑”:政府監管不可或缺
劉麗華:中國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的一位負責人這樣形容“限塑令”3年來走過的歷程:第1年喜、第2年憂、第3年不可控,他說,限塑令”的影響正在消退。殷先生是深圳最大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經營部主任,這3年來,你們的塑料袋批發量怎么樣?0.025毫米的超薄袋是怎么管制的?
殷浩程:布吉農批市場作為整個深圳市主要的農產品供應場所,整個場所有3000多個經營戶,主要從事的是農產品一級批發業務。在市場里面從事塑料袋批發的商戶,據統計目前應該是在15家左右,這些商戶在2008年6月份的“限塑令”實施之后,在市場工商部門的配合下,經多次開會,已簽訂一些承諾書。到目前為止,基本上可以保證在市場內從事塑料袋批發的商戶,在他的店內和倉庫里面絕對找不到無標識的塑料袋。從2008年的整治之后,現在基本上形成一個常態化管理,仿照政府網格化管理,我們基本上對每一個商戶都有專門的管理。
劉麗華:現在的量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我們讓搞經營的張女士先講一下,3年前0.02毫米以下、以上的都賣,后來就不準賣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袋了,對你的生意有影響嗎?
張淑彥:現在這個量降低了5%,對生意會有影響。
網友987:布吉農批市場的例子告訴我們,只要是部門用心監管,就沒有做不好的事情。關鍵是由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通知,其實是涉及到很多政府部門的,“多頭監管,不如一個部門主管。在執法中,應確定主體責任部門和相關責任人,保證和協調該政策的實施,并由該責任部門牽頭,聯合其他相關部門,制定進一步落實限塑令的國家行動計劃”。
反彈現象背后的深層次原因
劉麗華:有一位經常關注我們節目的“綠色江河”工作者也講到,塑料袋使用量表面上看可能少了點,但是事實上,各式的塑料袋依然在一些場合被大量的使用,統計結果和現實情況還是有出入的,各位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張莉萍:出現這種結果的原因還是我們重視程度不夠,對于“限塑”缺少配套的法律上的支持。由于國家對于塑料購物袋的使用只是提出有償使用,并未嚴令杜絕,而且關于塑料袋使用的法律和規章制度尚未出臺,因此,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消費者的自覺執行,而相關部門即使想監管也無法可依,因此,難以達到“限塑”的目的。
限塑3年以來,從2008年6月1日到現在,有兩個省份是走在全國前列,第一個是海南,海南省限塑標準是遠遠高于全國的。2009年的9月海南人大率領各個部門做了一個執法報告,他們用的標題是八個字“海南限塑、任重道遠”。可以看出海南是調動了他們能調動的各個部門的能量來推動這件事。另一個是云南,云南準備立法了,但是為什么他們自己立法呢?因為他們自己也覺得3年來工作不滿意,不滿意才要立法。
劉麗華:3年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通知》發布,這個《通知》也是國務院的規范性文件,它提到了“一律不準免費提供”。但是這并沒有制止住免費提供的現象。
張莉萍:為什么大家都在用?因為中國人普遍有一個觀念是法不責眾,包括普通老百姓。
劉麗華:“一紙空文”后面的深層次原因是什么?
張敏:“限塑令”是政府出臺的一個管理辦法。現在有回流或者反彈的趨勢,我覺得有幾方面的原因:在日常購物中,使用塑料袋已成為人們的習慣,在沒有其它替代品的前提下,突然停用是不可能的,就像對塑料袋實施有償使用后,還是有人會購買。近3年的事實已證明,要舍棄塑料袋絕非易事,除了培養人們自帶環保袋的習慣之外,加快研發替代品才是當務之急。不過,最重要的是,這種替代品一定要價格便宜,如果價格太貴,普通老百姓肯定消費不起。第二,人們的生活習慣要想改變可能有一個過程,在宣傳方面或在提高全民的環保意識方面要進一步努力。我們國家是全世界生產塑料制品的第4大國家,其中用于包裝的應該是占30%左右,在包裝里面超薄和不可回收的袋子生產量是占70%。
張莉萍:另外我們的違法成本特別低,但是執法成本很高。大家都去抓商販的話,我們在人力物力上不夠。比如我們目前對銷售塑料袋的懲罰,《質量產品法》的第35條和51條是沒收產品和違法所得,還有等額價值以下的罰款。比如我們查到兩千個塑料袋,每一個成本是3分錢,也就罰了幾十塊錢,不足以形成威懾。所以我認為可以把它上升到刑法的高度,法律一定要有威懾力,人們才會自覺的去執行,因為畢竟現在公眾的環保意識還沒有到那個層面。
公益廣告要更有針對性
劉麗華:有些網友說現在的很多公益廣告特別空。看看國外好的公益廣告,讓人感覺特別貼切、特別溫暖,讓人們知道什么是對,什么是錯。而我們很多廣告都是口號式的,表現力和影響力不夠,各位有什么想法?
安邦強:如果是把使用塑料袋與自身的健康連起來的話,這個切入點就很好。我們都知道高溫對塑料袋會裂解,本身的毒性會揮發出來、裂解出來、釋放出來。另外,塑料袋在光的作用下,和高溫的效果是一樣的。
劉麗華:這些知識怎么讓市民知道?
安邦強:張院長是學者、專家,請他們來做這個廣告,不要請明星來做廣告,要請專家做廣告,這樣的廣告才能達到告知的目的。
網友998:在寫字樓里上班,中午快要到吃飯的時候,總會看到一些俊男靚女從餐館里提著一次性盒飯到辦公室用餐。這里所說的飯盒,就是我們日常所熟悉的一次性白色塑料餐盒。自己時常很納悶,現在人們對食品安全非常關心,但是對食品的包裝的安全卻很少注意。
在理想的狀態里,一次性餐盒應當由高純度的聚丙烯塑料制成。這是一種像大米一樣半透明的圓形顆粒,柔韌度高,能耐高溫,浸泡在正己烷和乙酸溶液中,也不會發生化學反應。按照國家規定,填充料在原料中所占的比例不能超過20%。但事實是,有的廠家原料中碳酸鈣的比例超過一半,有的“甚至會超過80%”。這樣做的直接后果是,這種材料對熱具有強烈的反應作用。有些質量非常差的,甚至熱的飯菜放進去以后,飯菜整個的味道就會發生變化。如果正己烷蒸發殘渣均超過國家標準20倍,而乙酸蒸發殘渣超標近150倍,這就意味著,如果長時間用這種餐盒盛放含有油和醋的食物,人們將會“吃掉1/3的餐盒”。
劉麗華:這位網友說的很好,但是這種知識性很強的東西,還需要相關部門加強宣傳。我們要呼吁政府加大這方面的宣傳力度,把蘊含的危害講清楚。
安邦強:要把對他自身的危害性說透,要請專家說。只有這樣,市民才感覺到可信,如果公益廣告只是邀請一些明星講上兩句注意健康、愛護地球之類的話,效果會大打折扣。“少用一個塑料袋,愛護地球我先行”這樣的廣告,會對人們的行為產生什么影響呢?
殷浩程:宣傳方面,我們對消費者的宣傳不能大而空。你可以給他們講,如果用這些不合規的塑料袋去裝食品,那么它可能造成的污染比農藥產品更厲害,用塑料袋可能是自己給自己加毒品進去。包括一次性餐盒也是這樣的,發泡的餐盒到處都是,稍微熱一點的食品放進去之后,整盒飯就被污染啦,這種危害性,現在很多人不知道。
網友889:廢棄塑料的主要成分是聚氯乙烯,在加工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氯離子,若與不符合國家規定或嚴重超標的劣質添加劑結合,會產生很強的致癌物質。而用這些塑料袋用來包裝食品、瓜果和蔬菜,有害物質就會吸附在食物上,即使沖洗也難以清除。如果用聚氯乙烯塑料袋盛裝含油、含酒精類食品及溫度超過50℃的食品,袋中的鉛就會溶入食品中,塑料袋還會釋放有毒氣體,侵入到食品當中。尤其用這種塑料袋盛裝熱騰騰的稀飯、面食時,會釋放出氯等有毒物質,用多了必然會引起慢性中毒,遠遠比餐具不消毒對人體的危害更大。
安邦強:我建議從源頭上來查找原因,包括對于廠家的控制或者是對生產0.025毫米超薄塑料袋的廠家,我們要打掉它,讓它沒有再生的能力。就像發動一場人民戰爭一樣,要廣泛的宣傳,讓市民知道在生產廠家周邊多少公里內都是有污染的,只有知道了危害,周圍的居民才可能主動來舉報它。
跨地區監管需要統一的法規支持
劉麗華:“網友961”說濫用塑料袋問題真的很嚴重,從源頭上治理很重要,但是如果生產廠家不在深圳該如何查處和審查?
張敏:其實這也是全國都存在的一個普遍的問題。
殷浩程:深圳一些監管部門很多時候是無能為力的,我們和執法部門溝通過,他們對于那些生產廠家在外地的也都沒辦法,因為這不在他們所管的轄區。另外當地政府也可能會縱容一些生產廠家,對于政府來說,打擊這一塊影響GDP。像安主任說的生產在一個地方,銷售在一個地方,執法部門與執法部門之間有區域的割裂,不在我的范圍我管不了。如果生產和銷售流動分布在兩個地方,比如生產在外地,但是零售、使用環節在深圳,事情就很麻煩。我們也不能說政府不作為,因為到這個流通、使用環節的時候壓力已經很大了,要去管的話效率也會比較低一點。畢竟源頭控制的效率才會更高。
劉麗華:該如何來破解這個難題?
網友886:監管難的焦點在于生產廠家的分散性和跨地域性,特別是跨地域性生產廠家的監管是一個挑戰,但是要解決這個問題其實并沒有什么難度,前提是我們要有一個明確的、全國統一的相關法規的支持。如果一個人在外地犯罪,即使跑到本地也一樣需要伏法,這和我們討論的問題是一樣的。現在的困境是雖然我們有一個《通知》,但是各個地方的落實程度、處置辦法千差萬別,政策的不兼容也給跨地區作業帶來方便,給跨地區監管帶來難度。
殷浩程:黑作坊或者非法生產,源頭一定要控制好,這是很重要的。你在源頭整治一個工廠可能就是解決一噸塑料袋的問題,你去零售的地方查的話可能要查很多,查一千個商戶也查不了一噸。
張敏:國外也有很多好的做法,很多時候是讓市民和普通百姓舉報,這是很管用的。很多政府不掌握的事情,老百姓都知道。通過舉報制度,查實以后就加大力度處罰,這也是很容易和現實的一種方法。
不嚴格執法導致“劣幣驅逐良幣”
劉麗華:限塑之前全國有3萬家塑料生產企業,限塑之后只剩下一萬多了,今年統計的數字又超過兩萬,而且當年倒閉的80%又都恢復生產了,大家覺得“限塑令”的影響在消減,我們希望在深圳第4年開始的時候能夠有一個改觀。從商家的角度講,他們追逐利益是沒有錯的,但是絕對不能違法,從經營者的角度各位想說些什么?
張淑彥:能不能有辦法扶持生產環保和符合規格的廠家,降低他們的成本。有些商販嫌拿貨貴,就想找便宜的,那么拿很便宜的就只有到那些違規生產廠家去拿,他們的生產成本比較低,這也是違規廠家存在的土壤。
安邦強:這會造成什么結果呢?既然守法者不但得不到利益,反而利益上收到損害,這也會讓一部分守法戶轉而走向違規生產。這也可以看出公平、嚴厲執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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