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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器薄膜

    “限塑”3年執行情況喜憂參半

    June.3
    山西晚報
      3年前,旨在遏制“白色污染”的限塑行動在全國展開。到今年6月1日,“限塑令”實施已滿三年。最近,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擴大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范圍,藥店、餐館等場所都可能推行“限塑令”。
      3年來,“限塑令”在太原執行情況如何?對于“限塑”過程中遇到的難題,打算如何破解?記者近日就此進行了采訪。
      超市塑料袋用量減少七成
      太原山姆士超市建南店店長杜軍介紹,與限塑令實行之前相比,該店塑料袋的用量最少減少了70%。
      三年前,塑料袋還是免費的。杜軍說,以前顧客為了多拿塑料袋,要求不同的商品都用不同的袋子分裝,往往一位顧客能拿走三四個袋子。而實行收費之后,買東西多的顧客也不要求分裝了,買得少的則直接用手拎,還有的人用購物車直接送到了自己的車上。
      不過,用于裝肉類和水果的手撕袋使用數量卻上升了約15%,記者在不少超市看到,由于手撕袋免費,很多顧客一次要一連撕下好幾個袋子。“我們店里一天要用二十卷左右手撕袋,其中有兩卷左右是屬于人們多余撕走的。”杜軍告訴記者。
      “限塑”后,有些市民購物開始自備環保袋。家住省城勝利街的杜大媽就是其中一位。“一般三四天洗一次,一個布袋最少用三四個月。”杜大媽介紹,按照每天買一個0.4元的塑料袋,一年下來光買個袋子就得花費146元,而事實上,一年使用的有償塑料袋遠遠不止這個數目;一個環保購物袋大概3元,一年最多用4個,無形中給家里省出134元的開銷。
      農貿市場執行不樂觀
      但是在農貿市場、小雜食店、早夜市和一些規模較小的零售商店等小型經營場所,“限塑令”的執行情況卻并不樂觀。
      走訪中記者發現,太原程家村農貿市場中流通的仍是國家嚴厲禁止使用的塑料袋。“成本差太多了,一個普通的塑料袋可便宜至4分錢,而一個最便宜的環保購物塑料袋卻得2毛,兩者整整相差五倍。”某菜攤老板杜勇表示,對于使用哪種塑料袋,不僅僅是因為成本問題,從眾心理亦占了相當大的比重。“其他商販都在使用便宜的塑料袋,顧客對此也沒有特別要求,并且,在塑料袋批發市場里,店家也在推銷之前的超薄塑料袋。”三方因素下,環保型購物袋始終在集貿市場里難以站穩腳跟。
      有藥店早已實行收費
      5月21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有關負責人在“限塑令出臺三周年”主題研討會上表示,將考慮擴大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范圍,書店、藥店以及餐館等場所都可能推行限塑令,目前正在抓緊調查研究,力爭盡快出臺。
      “小袋2毛一個,大袋3毛一個。”5月31日,在省城并州西街某全國連鎖藥房,收銀人員表示,藥店在限塑令開始實施時,就實行了塑料袋收費,這一招確實有一定的效果。過去不管購藥數量多少,顧客都會要個塑料袋,現在只有確實拿不了的時候,才會購買袋子。
      不過,大部分的藥店、書店目前還在免費提供塑料袋。在省城解放路某藥房,銷售人員表示,多的時候,店里一天能用掉三四百個塑料袋。而在雙塔西街某書店,工作人員表示,書店使用塑料袋一直比較普通,不管顧客購書多少,書店都會提供印有自己標志的塑料袋,“這是為了方便顧客攜帶,不過國家如果做出相關規定,我們也會對塑料袋實行收費。”
      餐飲行業限塑受質疑
      “在飯店吃飯時,有時候需要打包剩菜,或者在為別人帶飯時,都要用到塑料袋,但目前還沒有其他更好的容器能夠取代塑料袋。”家住省城建設路的市民郭女士表示,飯菜比較特殊,“如果在餐館限塑,有需求的人就是花錢也必須得購買,這樣起不到限塑的作用,只是讓餐館多了一個收費的途徑。”
      在并州東街一家生意頗紅火的炒菜館,店老板告訴記者,實際上現在打包飯菜的人并不算多,“如果國家要求實行限塑令,我們也會遵照規定,但除了塑料袋沒有其他更好的方式,顧客也不可能吃頓飯自己帶個飯盒。”對于餐飲行業的塑料袋使用,有市民建議,可以推廣一些可以降解的環保型塑料袋,既方便人們使用,又能起到限塑作用。
      限塑令內容
      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商家一律不得免費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
      現狀
      執行難題待解

      太原市工商局執法人員介紹,由于“限塑令”只規定了各大商場和超市,要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出消費者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款項,沒有將市場經營戶納入范圍,這就使得市場經營戶贈送塑料袋的行為難以監管。
      “限塑令”里對違規使用非環保塑料袋的行為,除了經濟處罰外,并沒做出暫扣、罰沒收入或銷毀非環保塑料袋之類的規定,因此對違規商家后期的行為,很難控制。
      按照限塑令的規定,對違法免費提供非環保塑料袋的經營者,可視情形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工商在專項執法行動中,曾查獲了違規提供非環保塑料袋的商戶,由于幾家小商店的違法金額都不高,均不夠處罰的最低金額。如果限塑令對情節進行分類,執法時可能會好一些。
      對策
      應建長效機制

      怎樣讓限塑令起到更大作用?監管部門也在為此考慮對策。
      應在塑料袋行業設立準入標準,徹底關停生產不合格塑料袋的企業。“除了日常市場巡查,今后還應督導經營戶自律。”太原市工商局市場監管處處長尹文峰介紹,除了強化日常監管及企業年度檢驗,今后,基層工商所還可與轄區內市場開辦單位簽訂《“限塑”工作責任書》,市場開辦單位與經營戶簽訂《“限塑”承諾書》,使“限塑”有章可循。在此基礎上,狠抓非環保塑料袋的生產企業整治,關停一部分非法生產非環保塑料袋企業。另外,繼續采取聯合執法的方式,加大對銷售不合格塑料袋行為的處罰力度。
      太原市商務局商務改革處處長張青貴介紹,在限制、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同時,今后,可積極探索和尋找塑料袋的替代品,倡導自然降解塑料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工作。建議由政府對塑料袋的“替代品”生產企業、銷售網點給予一定財政補貼,使產品價格降下來,讓市民更容易接受。同時,在集貿市場及新增的餐飲業、藥品銷售業等行業,大力推進環保型自然生態降解塑料袋的銷售使用,力求讓環保型自然生態降解塑料袋占領市場,讓消費者自覺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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