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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器薄膜

    有多少禁令成為了一紙空文

    February.15
    長沙晚報
      十年前就禁用的發泡餐盒從未在市場上絕跡,近期更呈卷土重來之勢。批發商堂而皇之地售賣發泡餐盒,記者遭遇多個監管部門“踢皮球”。(2月13日&nbsp;中國之聲《新聞縱橫》)
      面對發泡餐盒橫行,工商部門說歸藥監局管,藥監局說有職權沒隊伍,應該由質監局管,而質監局則表示流通領域的產品質量還得由工商局管。照這樣的監管現狀,不要說此前發泡餐盒從未絕跡,看來以后也還會長期存在。只是,這置明確規定禁止使用一次性發泡餐具的《產品質量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一批法律法規于何地呢?
      說起來各有各的道理,一推敲其實都站不住腳。有職權沒隊伍是理由嗎?市場何其廣闊,監管隊伍卻總是有限的,難道每個細節的領域都需要一支專職隊伍,相關領域人員不能調劑共享嗎?同樣,沒有質監局認定合不合格,工商部門就可以不聞不問嗎?事實上,對于發泡餐具的規定,根本不存在合格與否問題,有關規定很清楚——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既然根本不允許生產,何談合格?
      其實,不光是發泡餐盒,放眼市場,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東西還有不少,比如超薄塑料袋,就是在“限塑令”的眼皮底下四處亂飛。也許,監管確實有一定難度,可有關專家和輿論早就指出,由有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常態化聯合執法,采取多方位綜合治理,“限塑”并非不可落實。
      說到底,非不能也,實不為也。監管不力的主要原因要么在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懶政思維作怪,要么就是出于對既得利益的保護,不愿意因此而損害自己的小圈子利益。當然,具體到發泡餐盒的監管上,我們并不可妄言根本原因到底在哪,也沒有必要無畏揣測其中是否存在以權謀私式的腐敗。但很顯然,令行不止,本身就是監管部門失職的體現。
      職責共擔不等于沒有職責,更不是監管相互推諉的理由。讓國家禁令淪為一紙空文,市場秩序遭受的破壞不言而喻。而當這樣的禁令廣泛存在,其實,同時受損的更是法律法規的權威和相關管理部門的公信力,這才是最值得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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