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月起,市民購買塑料保鮮膜時要注意了。因為從9月1日起,我國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新國標將正式實施。該國標強制規定,無警示標志的保鮮膜將嚴禁上市銷售。本報提醒消費者,凡是保鮮膜包裝上無警示標志的請不要購買,否則使用不當時,會對人體健康有害。這是記者8月24日從省質監局獲悉的。
據了解,在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新國標公布以前,市場上出售的食品保鮮膜有聚乙烯(PE)膜、聚氯乙烯(PVC)膜、聚偏二氯乙烯(PVDC)保鮮膜。3種保鮮膜中,PE和PVDC的保鮮膜對人體是安全的,可以放心使用。PVC保鮮膜只能有限使用,可用來包蔬菜,但不能直接包裝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省質監局食品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缺乏規范,目前市民在使用微波爐加熱食物時一般都貼上保鮮膜就直接放進去了,很少去注意使用的保鮮膜是否適宜加熱,是否能與油性食品接觸。新國標規定,對于聚乙烯自粘保鮮膜應在包裝上標注“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不得高溫使用”等使用警示語。其他類別的保鮮膜,如可用于微波爐加熱,應注明“可微波爐使用”,并標注加熱方式及最高耐溫溫度,否則不得上市銷售。
記者在蘭州西關什字、南關什字等路段超市看到,每個超市都有銷售保鮮膜的專柜,絕大多數保鮮膜標稱材質屬PE膜,即聚乙烯膜,并明確標有“無毒、安全、方便”,可適用于微波爐加熱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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