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發改委了解到,為期一個月的全省“限塑”專項檢查行動目前結束。檢查結果表明,全省大中城市的超市、商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執行“限塑令”情況普遍較好,商家有償提供合格塑料購物袋,消費者自覺使用環保購物袋,塑料購物袋使用量一年減少80%以上。
2007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限塑令”,要求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今年6月起,省發改委、省經貿委、省物價局等部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限塑”專項檢查行動。期間,全省工商系統共檢查市場和其他商品零售場所17960個,經營戶137972戶次,共查獲不合格塑料袋535萬個,查處案件58個,罰沒金額6.69萬元;物價系統共檢查商場、超市、農貿市場1363家,個體攤位2142個;質監系統共檢查生產企業54家,立案查處4起,督促整改7家;環保系統共檢查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330家,督促整改35家,依法取締關閉180家。
在本次專項檢查中,對18家生產企業的20批次塑料購物袋進行抽查,經檢驗合格17批次,不合格3批次,產品抽樣批次合格率為85%。
問題 少數商家將“限塑令”當“收費令”
“限塑令”實施一年多來,全省大部分企業都能按照國家標準組織生產,并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大型商場、超市按規定有償提供合格塑料購物袋,但“限塑”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
生產經營不合格塑料袋的現象依然存在。從生產領域看,我省生產塑料購物袋大多為小型企業及家庭小作坊,點多面廣,其生產情況難以有效掌握,部分產品厚度不合格、質量達不到要求,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從流通領域看,集貿市場和流動攤點監管難,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和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的問題仍較突出。由于受傳統消費習慣的影響,消費者使用環保購物袋或不使用一次性購物袋還需要一個過程。
少數商家將“限塑令”當成牟利的“收費令”。目前我省大型商場、超市已基本上執行了“限塑令”,每個塑料購物袋售價0.1-0.5元不等。“限塑令”規定,商家不能低于成本價銷售塑料購物袋,少數商家借機牟利,如將原本售價0.2元的提至0.3元。同時,由于各大超市預包裝袋不在“限塑令”禁止范圍內,使用量大大增加,監管任務仍然較重。
超薄塑料購物袋替代產品少、成本高。目前,生產可降解塑料或其他環保購物袋的成本較高,農貿市場及小商品零售商難以承受。超薄塑料購物袋替代產品尚不完善,造成經營者和消費者無法擺脫對超薄塑料購物袋的依賴。
廢塑料回收利用體系有待建立。目前,我省廢舊塑料回收利用市場基本上還處于自發狀態,回收體系尚未成型,網點雖多,但比較分散,再利用水平低,監管難度大,部分企業環保措施不到位,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聲音 改變“塑料袋裝天下”的習慣
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將對現有從事塑料購物袋生產、銷售的市場主體實行全面監控,依法取締無合法證照的塑料袋生產企業和生產超薄塑料購物袋的小作坊、黑窩點;對集貿市場、小商品市場定期開展專項檢查,依法查處銷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以及不明碼標價銷售、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的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加大科研投入,研制出更加符合環保要求、成本低、百姓樂于接受的塑料購物袋替代品,改變“塑料袋裝天下”的習慣;對生產企業實行“扶優限劣”措施,對執行“限塑令”好的商品零售場所給予授牌等各種形式的表彰激勵;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強化對廢塑料回收利用的政策支持和環境監管,減少“白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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