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海南省限塑存在一些問題,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近日提出,政府要盡快出臺《廢舊塑料袋回收處理費征收辦法》,研究制定農貿市場銷售使用塑料袋管理、銷毀不合格塑料制品、加大科技投入、研發生產推廣使用替代品以及對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出顯著成績單位和個人獎勵等相關的規定、制度、辦法和措施。
今年6月30日至7月3日,省人大常委會對海口、三亞、文昌等9個重點市縣開展了《海南經濟特區限制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執法檢查暨海南環保世紀行活動。檢查組認為,實施《限塑規定》以來,省內生產合格塑料袋銷售份額由原來的20%提高到40%以上,超市和大型商場的塑料袋使用量減少了20%到50%,農貿市場一次性塑料袋使用量也有所下降,但法規實施工作上還存在薄弱環節,消除“白色污染”,杜絕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一次性塑料制品還任重道遠。
目前,政府相關部門對一次性塑料制品生產、銷售、使用監督管理缺乏長效機制。外省不合格塑料袋仍在大量流入,一些批發商、流動小販還在銷售不合格塑料袋,農貿市場、流動小商販無償提供不合格塑料袋的現象比較普遍。此外,海南省尚未制定出臺鼓勵回收利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回收利用和替代品推廣使用工作滯后,除礦泉水瓶、食用油瓶等少數一次性塑料制品回收利用外,其它一次性塑料制品基本沒有回收利用。廢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處理,也是采取填埋的方式,替代品較少,種類單一,且價格較高。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畢志強在報告中指出,各級政府要積極探索建立廢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和研發生產替代品的體制機制,實行減免稅收、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扶持一批回收利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企業和回收隊伍。大力研發生產和推廣使用替代品,扶持企業開發生產環保、價廉、方便的塑料袋替代品供應市場。發揮群眾組織、社會團體作用,倡導免費發放替代品的作法,讓廣大民眾逐漸養成使用替代品購物的良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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