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5月31日,“限塑令”實施整一年了。一年來這項政令在各地主要商業場所收到了顯著效果,全國超市零售行業塑料袋使用率平均下降66%。更重要的是居民環保意識明顯增強,自備環保購物袋已成為不少居民的生活習慣。但美中不足的是,“限塑令”對分散商攤和農貿市場顯得鞭長莫及。一項利國利民的政策,如何才能走得更好、更遠?
推行“限塑令”,關鍵在監管。超市和商場落實“限塑令”較好,原因之一便是監管起來比較方便。而分散商攤和農貿市場經營分散,監管難度大,往往是整治一陣兒好一陣。“法不責眾”成為很多商販向消費者免費提供塑料袋的共同心理。
同時,“限塑令”執行中仍存在一些紕漏。比如,因為賣魚肉、生鮮食品的塑料袋不在“限塑令”所規定的限制范圍內,給農貿市場監管留下空隙。按規定,商品零售場所有不標明塑料購物袋價格、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袋等行為之一的,將受到最高1萬元的罰款。不過,這一政策實施效果并不理想。
推行“限塑令”,消費者的支持配合也很重要。如果消費者不養成自備環保購物袋的好習慣,購物時仍舊希望商家提供方便,那么天長日久便可能動搖以贏利為第一目標的商家減少塑料袋的決心。
作為一項公共環保政策,“限塑令”要取得好的效果,還需要加強科研開發,多生產物美價廉、可降解和反復使用的替代品。目前市場上的環保購物袋價格多在1元以上,在一定程度上使“限塑令”的落實打了折扣。
還有利益分割問題。實行塑料袋有償使用后,一些商家把塑料袋成本轉移到消費者身上,也是部分消費者不買賬的原因之一。一項網絡調查顯示,75%的被調查者認為,落實“限塑令”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是“環保收益如何分配”問題。有關專家也提出,應以“限塑令”收益為基礎,建立公共環保基金,推動與塑料相關的環保產業發展,實現環保與惠民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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