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261號
現批準《腈綸工廠設計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488-2009,自2009年11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3.4、3.3.8、4.3.8、4.4.6(3、6、7)、5.2.6(2)、5.7.2(3、4)、6.3.2(3)、8.3.9、8.4.8、9.2.5、9.3.3、9.5.1、9.5.7、9.5.9、10.3.8、10.4.4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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