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甘肅頻道7月13日消息,“限塑令”實施一個多月,塑料袋在市民生活中漸行漸遠。日前,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工商總局又發布了《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相關補充意見,明確將“限塑令”適用范圍擴展到書店、服裝店、建材店等零售商品銷售場所,無標識塑料袋9月底嚴禁在商品銷售市場使用。昨日,記者就“限塑”補充規定蘭州落實情況進行了實地采訪,結果發現,部分行業有“令”不執行。
大中型書店早早限塑
6月1日“限塑令”實施,經過一個多月的運行,市場上暴露不少問題,不只是很多餐飲場所仍然向顧客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而且,書店免費提供塑料袋現象也普遍存在。因此,補充意見也將書店納入限塑范圍。
“‘限塑令’一實施,店里就嚴格執行,盡量勸導顧客購書量少就不用塑料袋。對于確實需要的顧客,按照承重量,一個塑料袋定價兩毛錢提供給顧客使用。”張掖路新華書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走訪廣場書店、西北書城等大中型書店后,記者了解到,這些書店一個月前就開始限塑。而且,有些書店免費為顧客提供塑料繩或其他包裝帶,捆綁書籍。但是,在27中、一只船小學等學校周邊的小書店,記者發現經營者依然給學生提供免費塑料袋。
服裝建材店不見限塑舉動
“我不知道賣服裝給顧客塑料袋還要收費。”永昌路一服裝店工作人員吃驚地說。采訪中,多數服裝經營者聽說“限塑”范圍延伸到服裝店,反應都比較茫然,表示還不了解限塑補充規定的要求。在永昌路、張掖路地下商業街等服裝店集聚路段,記者看到所有商家都免費提供塑料袋。有些服裝自帶塑料袋,經營者就不再提供其他包裝。
在富星家具市場,接受記者采訪的多位建材店老板都說沒有人告知他們,不得向顧客免費提供塑料袋。
另外,限塑令實施后,超市手撕袋用量大幅攀升,主要是因為有些消費者大量使用手撕袋當購物袋。補充意見明確,今后無論是盛裝水果、蔬菜、生肉還是熟食等食品的手撕袋,不得具備提攜功能。
無標識塑料袋9月底禁用
在采訪過程中,記者看到集貿市場還大量使用花花綠綠的無標識塑料袋,其中也摻雜著部分白色塑料袋,上面有環保提醒字樣及相關信息。
據補充意見規定,在4月16日《塑料購物袋的環保、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公布之前向生產企業(批發商、進口商)采購,且符合《要求》中安全衛生與厚度規定,但未印制標識、環保聲明和安全性聲明的塑料購物袋,可繼續銷售、使用,截止2008年9月30日全部禁用。(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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