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限塑令”將正式執行,限塑令實施后,對于農貿市場這一監管重點,珠海市工商部門準備和市場方面簽訂有關責任書,建議由市場經營管理部門全權負責塑料袋進銷事宜,場內攤販不必再為此操心。(見昨日《珠江晚報》)
應該說想法是好的,但好的想法卻未必有好的結果。很明顯的一個問題就是,工商部門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信市場經營管理部門,而不能相信攤販能自覺自為?作為市民,我還懷疑塑料袋若經市場經營管理部門過手后,會被他們從中漁利呢。
工商部門所擔心的無非有兩點,一是攤販偷用不達標塑料袋,再就是商販將成本折入商品。至于第一點擔憂,只要工商部門盡職盡責,完全可以杜絕。若是工商部門監督措施到位,常常“出其不意”地到市場上抽檢,攤販還敢使用超薄塑料袋?至于第二點,也的確難以監管。
因此,筆者認為,我們不妨把非法塑料袋的進出漏洞堵死,并從源頭消滅這些“白色污染”的生產者。嚴肅法令,讓農貿市場的老板對非法塑料袋不愿賣,不敢賣,讓消費者不買不用,也可以利用農貿市場廣告空間,吸引一些企業無償投放印有宣傳其產品的環保購物袋,這樣,既可以滿足市場需要,又能夠減輕群眾負擔,更會形成一種觀念的改變。總之,“限塑令”不是“買賣”問題,而是要限制塑料袋的使用,并最終把這種“白色污染”徹底趕出我們的生活空間。(珠江晚報 朱啟禧 岳粹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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