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記者 肖中仁):澳門特區立法會8日舉行的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和表決通過了《限制提供塑料袋》法案。未來澳門將通過經濟手段減少零售行為中的塑料購物袋濫用情況,改善澳門環境。該法案將于公布起90日生效。
根據該法案,未來除了“未事先包裝的食品或藥品”、“在機場乘客登機或落機區域內,又或在通往該區域走廊的零售業場所取得且受攜帶手提行李安全限制的貨品”外,所有零售行為中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違者每一個塑料袋被處以澳門幣1000元的罰款。
另據了解,每個塑料袋的價格將由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以公布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確定,此前立法會討論時曾透露擬每個塑料袋收取澳門幣1元。
根據稍早前的調查結果顯示,澳門市民平均每人每天使用約2.2個塑料購物袋,年總使用量達4.5億個;游客方面,平均每人每次旅程使用約2個塑料購物袋,大多取自手信店或食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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