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大利亞廣播公司報道,自2018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亞昆士蘭州、西澳大利亞州和維多利亞州將全面禁止大型零售商使用一次性塑料袋。
據了解,澳大利亞首都領地、南澳大利亞州和塔斯馬尼亞州已經實施該項規定,維多利亞州也于去年10月宣布限塑計劃。目前僅有新南威爾士州仍未出臺相關政策。
2014年,澳大利亞首都領地在實施限塑令后,每年的塑料袋垃圾從266噸減少到171噸。2016至2017財年《美麗澳大利亞》報告也指出,限塑令生效后,塑料袋使用量有所下降,尤其是在塔斯馬尼亞州和澳大利亞首都領地。
但是限塑令對環境保護的影響仍有待考量。由于限塑令只涉及輕薄的一次性塑料袋,大多數零售店或超市仍可以提供耐用型塑料袋。耐用型塑料袋至少需要使用四次才能彌補其在生產時所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并且相對于一次性塑料袋,耐用型塑料袋在自然環境中所需的分解時間更長。因此,如果消費者不改變使用塑料袋的習慣,耐用型塑料將會對環境產生更大的破壞。
新南威爾士大學教授薩米·卡拉表示,目前短期取得的成效也可能會因人口增長而消失,在聯合國對2050年人口增長進行預測時,世界人口將達到110億人。因此,在不斷探索新能源材料時,最重要是要學會重復利用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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