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寧夏、新疆等29省、自治區、直轄市1228家企業生產的1256批次輸水管產品。包括自應力混凝土管、預應力混凝土管、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鋼筋混凝土排水管、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夾砂管等5個品種。
本次抽查依據GB/T 4084-1999《自應力混凝土輸水管》、GB/T 5696-2006《預應力混凝土管》、GB/T 19685-2005《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GB/T 11836-2009《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21238-2016《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夾砂管》、GB/T 15345-2003《混凝土輸水管試驗方法》、GB/T 16752-2006《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排水管試驗方法》、GB/T 5352-2005《纖維增強熱固性塑料管平行板外載性能試驗方法》、GB/T 2576-2005《纖維增強塑料樹脂不可溶分含量試驗方法》、GB/T 2577-2005《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樹脂含量試驗方法》等標準的要求,對輸水管產品的水壓試驗、保護層厚度、抗滲性、抗裂內壓、裂縫、內壓抗裂性能或外壓抗裂性能、管體裂縫、外壓荷載、外表面裂縫、露筋、內襯層厚度、樹脂不可溶分含量、直管段管壁組分含量、初始環剛度、初始環向拉伸強力、初始軸向拉伸強力及拉伸斷裂應變、初始撓曲性、初始環向彎曲強度等1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8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保護層厚度、外壓荷載、外表面裂縫、露筋、內襯層厚度、直管段管壁組分含量、初始環向拉伸強力、初始軸向拉伸強力及拉伸斷裂應變、初始撓曲性、初始環向彎曲強度項目。
另外,郴州市蘇仙區石寶制管廠和郴州市開發區萬通水泥制品廠在本次國家監督抽查中拒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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