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館就餐、網上叫外賣,經營者往往會提供免費的一次性餐具,也因此產生了大量的廢棄塑料碗、塑料杯以及木質筷子。近日正在審議的《廣州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草案)》,對餐飲服務業和消費者消費習慣或將產生重大影響。該草案明確規定,餐飲、娛樂、賓館等服務性經營單位不得免費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一次性衛浴用具等一次性消費用品。(8月30日《信息時報》)
隨著快遞業和餐飲外賣等新業態的發展,一次性塑料垃圾問題愈發突出。僅以美團外賣為例,其官網公布的信息顯示,目前每日訂單量達到1200萬份,累計用戶2億人。如果按照每份訂單至少消耗1個塑料袋和1個塑料餐盒計算,那么每天至少有2400萬個一次性塑料制品被消耗掉。由此導致社會的環保成本大幅提高。所以,對一次性消費用品確實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
廣州市準備以地方法規的形式禁止服務性經營單位向消費者免費提供一次性消費用品,初衷是值得肯定的。不過,這被輿論解讀為“一次性消費用品或將付費”。事實上,在沒有更多配套的矯正措施的情況下,只是禁止“免費提供”,很可能讓免費變成了付費,而其他境況則一成不變。應該說,這并不是一個理想的結果,只是增加了消費者的消費支出,并且讓經營單位拓寬了營利范圍,之于環保的終極訴求尚有一段距離。
此前的例證就是名存實亡的“限塑令”。據《人民日報》報道,從2008年至今,“限塑令”已實施9年,但這9年以來,許多人感覺塑料袋的用量比以前更大了:小商鋪隨便給,大超市從中賺得盆滿缽滿——“限塑令”淪為了“賣塑令”。如今禁止免費提供一次性消費用品,誰能保證服務性經營單位不會變成“限塑令”中的“大超市”呢?就此而言,付費未必是一次性消費用品的大殺器。
矯正一次性消費用品的資源浪費與環保壓力,首先需要對現有一次性消費用品進行政策調整。以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為例,由于沒有包含環保成本,其出廠價和市場定價極為低廉,這也是服務性經營單位樂于選用并且可以免費提供給消費者的原因。據記者調查,一只不可降解的塑料餐盒售價大約0.35元,而一只可降解的紙漿餐盒售價大約1.2元。不可降解的塑料一次性制品不承擔環保成本是不合理的,需要通過財政和稅收杠桿,大幅度提高其使用成本。
再者,有必要通過稅收杠桿等政策,鼓勵現有一次性消費用品的替代品的生產和銷售。比如以不銹鋼筷子替代現有的木質筷子,以可降解的紙漿餐盒替代現有的塑料餐盒。這些環保型的替代品,由于生產成本和定價較高,往往不被經營單位采用。所以,有必要通過政策杠桿,適當降低環保型替代品的使用成本。
雖然是一次性消費,但是某些消費習慣以及市場選擇習慣,可謂是沿襲已久,單靠“禁止免費提供”的一紙禁令很難讓消費習慣和市場選擇轉向。而出于環保壓力和環境訴求,這種轉型又勢在必行。促成眾多消費者消費習慣轉變,以及引導如此龐大的消費市場轉向環保型,或許只能靠政策“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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