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安監總局日前出臺遏制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意見,意見明確,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將采取停、轉、搬、關等強制措施。
為有效防范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安監總局日前制定出臺了《遏制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提出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點防控措施。
意見要求,涉及光氣、液氯、液氨、硝酸銨、硝酸胍等物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儲存場所與周邊安全距離不滿足有關標準的,一律停止使用;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地方安全監管部門應對企業試生產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意見要求,通過定量風險評價方式進行安全評估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個人和社會風險值超過相關限值標準的,必須采取降低風險的措施,其中周邊有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交通、商業、文化、旅游以及住宅小區等人員密集場所且風險不能降低的,采取停產整頓、轉產、搬遷、關閉等強制性措施。
意見要求,各地要盯住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坍塌、倒塌、墜落、擠壓等主要致災因素,結合危險化學品儲存量大小,排查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和隱患。
意見要求,針對違法生產、貯存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隱蔽性強、危害大的特點,排查可能出現違法生產、貯存的地區(場所)場所)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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