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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新聞

    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中的危險化學品

    August.14
    《財經》雜志
      《財經》記者賀濤&nbsp;高勝科/文&nbsp; 2015年8月12日23時30分許,天津濱海新區的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倉庫發生爆炸。截至13日13時,該事故已導致44人死亡,住院521人,其中重癥傷員52人。預計失聯人數超過21人。傷者主要是燒傷、擦傷、震爆傷、骨折等,現場數百名消防人員正在全力滅火。經北京醫療專家組評估,重癥傷員人數有所減少。
      13日上午,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確定了工作思路:天津爆炸現場的危險化學品內容存儲不明,暫緩破滅。最新公開消息顯示,目前現場仍有幾處著火點在燃燒。
      肇禍企業是一家從事經營多種危險化學品業務的物流企業——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下稱瑞海國際),有多個倉庫,因此,事故救援的最大難點在于尚未確定是何種物質引起燃燒、爆炸。
      瑞海國際官網信息顯示,該公司倉儲業務分為以下7類: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氬氣、壓縮天然氣等);第3類:易燃液體(甲乙酮、乙酸乙酯等);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硫磺、硝化纖維素、電石、硅鈣合金等);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硝酸鉀、硝酸鈉等);第6類:毒害品(氰化鈉、甲苯二異氰酸酯等);第8、9類:腐蝕品、雜類(甲酸、磷酸、甲基磺酸、燒堿、硫化堿等)。
      根據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及《危險貨物品名表》可知,危險貨物共有九類,瑞海國際的業務范圍不包括第1類爆炸品和第7類放射性物品。
      廣州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萬荊副主任撰文稱,對于第1、2、7類危險品集裝箱,基本上大多數港口不承接裝卸、儲存業務,但對于其他類危險品則存在諸多差異。
      目前,尚未可知瑞海國際是否有資質對接第2類危險品集裝箱業務。第2類危險品的普遍性質是易燃、易泄露,遇明火、高溫或光照即會發生爆炸;或者本身不燃,但能助燃。這類氣體泄漏時,對人體有強烈的毒害、窒息、灼傷刺激作用。
      這幾類危險品對人體健康各有危害:第3類危險品易揮發,極易燃,受熱或遇明火有嚴重燃燒爆炸現象;第4類危險品有的燃燒迅猛,引火點低,燃燒時產生具毒氣體;第6類危險品有強烈的毒害性,少量侵入人體,便會中毒死亡,對人類或人類和動物均有感染危險;第8類危險品具有強烈腐蝕性,對人身和其他物品腐蝕發生作用而產生破壞現象,甚至引起燃燒。
      危險貨物集裝箱的合理、安全堆碼十分講究,直接關系到整個集裝箱堆場的安全。因此,在危險品集裝箱進入危險品庫時,應當根據每個集裝箱內化學危險品特性的不同制定相應的保管方案。
      方案首先要考慮到貨物之間的化學反應問題,如易燃液體、可燃液體或易燃固體與類氧化劑互為禁忌物,有燃燒和爆炸危害;強酸與強堿互為禁忌物,有反應危害。對互為禁忌物的化學品通常采用隔離層或隔開一段距離,或在不同的房間內存放;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筑物中貯存。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應貯存在一級建筑物中,包裝應采取避光措施等。
      瑞海公司被質疑缺乏危險品經營資質。《財經》記者查詢得知,根據工商資料顯示,該公司的許可經營范圍2014年進行過變更,變更為前為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經營(“危險化學品除外”)。
      根據2011年年公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第三十五條,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有儲存設施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政府安監部門提出申請,安監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并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
      目前,瑞海公司是否把危險化學品納入經營范圍,因為天津市企業信用查詢官網在事故發生后臨時關閉,不能查詢,尚不能確定。不過,該公司在官方網站上的公開消息稱,企業以經營危險化學品集裝箱拆箱、裝箱、中轉運輸、貨物申報、運抵配送及倉儲服務等業務為主。
      國內大多數港口都制定了危險品集裝箱操作規程、危險品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應急預案。
      但有研究顯示,各港口缺乏對于危險品箱日常管理制度統一的標準。例如,堆在場內的危險品集裝箱在高溫季節需要進行測溫和噴淋降溫工作的規定,有的港口規定當箱體溫度達到&nbsp;35℃時對集裝箱進行噴淋,有的當室外溫度達到30℃對集裝箱進行噴淋,有的采取定時噴淋,有的規定一級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夏季每天10時-18時的作業時間和法定節假日不能進入港區,此段時間內禁止作業。
      天津市環境科學研究院承擔了瑞海國際的項目環評。“瑞海公司的項目環評確實是我們做的,但具體的負責人目前不在單位,在這次爆炸事故后還在對項目做進一步跟進、配合及調查,”8月13日下午,一位天津市環科院辦公室人士告訴《財經》記者,如果有新情況將會統一發布,在此之前,不便對該項目置評。
      《財經》記者從網上查到該環評報告,其中指出,該項目涉及的物料大多為危險、易燃物料,在運輸、儲存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風險。但是,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的前提下,事故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這些措施包括:在危險品庫及堆場內設置可燃和有毒氣體報警裝置、在線攝錄裝置及火災報警系統,并設置消防管網,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及事故應急收集池等。
      環評的最終結論包括,“不會對環境和周邊人員產生顯著影響”,即便在發生火災爆炸時,“消防應急人員可及時抵達現場,迅速采用滅火措施,有效抑制有害物質的排放。”
      然而,正是這份“自信”讓事故發生后,企業及環評單位均備受質疑。
      分析這幾類危險品特點可知,在消防救急時不可能全部以普通滅火對待,有的甚至會起到負面作用。第3類,燃點低,易氧化而引起燃燒,還有的遇水分解,可產生可燃氣體和熱量,能引起燃燒;第4類物質一旦燃燒,撲滅需要用干粉和干砂,禁止用水和泡沫;第5類,若接觸易燃物就會燃燒爆炸,含有過氧化基的有機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或摩擦極為敏感,燃燒時放出的熱量能加速分解;第9類危險品不包括上述八類危險品中的物品,屬《國際危規》尚未列名的物品,可根據貨物性質按照不同要求進行滅火。
      瑞海國際由綜合樓、危品庫房一、危品庫二、中轉倉庫、堆場、消防泵房、檢查橋、室外箱變、廢水收集池組成。其中,危品庫一位于綜合樓的南側。危品庫二位于場地南側,危品庫二的西側為中轉庫房。
      目前,哪個位置著火,哪些物質泄漏,尚未有官方調查結論。另外,該企業于天津港國際物流中心區域,周邊還分布著十多家規模不等的物流公司,其他公司的倉儲是否加重了此次爆炸事故的危害性尚不清楚,事故起因尚不清楚,但應急救援初期大量的消防官兵傷亡讓人痛心,某種程度上可以避免,至少在進入現場前,要了解所儲存危險品的種類和施救特點。按照業務范圍,如果貨場內有遇濕易燃的危險物,顯然是不適宜用水和泡沫施救的。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后來的工作思路進行了糾偏:由于危化品數量內容存儲方式不明,暫緩撲滅,確定好具體方案再實施;密切環保監測,派防化團進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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