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最近一段時間,省質監局組織對煤炭、焦炭、化學試劑、非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液壓機械等5種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3月9日,檢測結果出爐,煤炭、焦炭、非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等3類產品的抽檢合格率均為100%。
對22個批次的煉焦用煤、26個批次的焦煤、29個批次的氣化用煤和24個批次的噴吹煤,共計101個批次的煤炭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對98個批次的焦粉及小顆粒焦炭和26個批次的鑄造焦炭,共計124個批次的焦炭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對54個批次的非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全部合格。
化學試劑。對我省生產經銷單位的35個批次的化學試劑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合格32個批次,不合格3個批次,其主要質量問題為主含量偏低。如太原金鑫科教儀器經銷部經銷的標稱天津市福晨化學試劑廠生產的分析純型福晨牌化學試劑氨水,其主含量、氯化物、硫化物、硫酸鹽均不符合標準要求。
液壓機械。對我省43家企業生產的83個批次的液壓機械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不合格1個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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