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白城訊(記者 王國彬) 1月1日,《吉林省禁止生產銷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規定》實施后,白城市工商局執法人員進商城、走業戶,開展“禁塑”工作執法行動,檢查塑料購物袋批發業戶、零售商2000余戶,下架不合格塑料袋1800余公斤。
“禁塑令”實施前,白城市工商局已開展流通領域禁塑工作,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禁塑工作指揮辦公室,并成立了三個督查組,對各單位禁塑工作進行督查。在各大商場、農貿市場等宣傳“禁塑令”。
2014年12月30日,白城市工商局專項執法檢查組對集貿(農貿市場)和農村市場檢查,積極向市場業主、經營戶、消費者開展“禁塑”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禁塑”工作的認識。
檢查中,要求廣大經營戶在商品零售場所不得銷售、使用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商品零售場所應當對塑料購物袋明碼標價,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應當建立塑料購物袋購銷臺賬制度備查。進一步落實農貿市場開辦單位為市場“禁塑”第一責任人,轄區工商所與市場開辦單位簽訂“禁塑令”目標責任書、市場開辦單位與場內經營戶簽訂并嚴格執行“禁塑令”承諾書等制度。建立市場內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管理制度。同時建立農貿市場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情況的日常巡查監管制度,及時糾正和查處違規行為。
截至目前,共檢查超市、農貿市場等大型商場50余戶,檢查塑料購物袋批發業戶、零售商2000余戶,下架不合格塑料袋1800余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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