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黑色再生顆粒進口監管方式有變 專委會積極協調
June.9
中國塑協塑料再生利用專委會·ChinaReplas電子刊35期
近日,有企業向我協會反映,由于近期海關總署對單一黑色再生塑料顆粒的進口監管方式有所變化,導致一些塑料顆粒進口企業通關困難,出現滯港現象。獲此消息后,我協會立即與海關總署和環保部相關領導進行了了解和溝通。
海關總署對《大連海關關于明確進口再生塑料監管方式的請示》作出回復,其中明確:廢塑料(包括單一種類熱塑性塑料)經加工處理后形成的單一黑色塑料顆粒、碎片、粉末按固體廢物監管。企業對此反響強烈。
隨后,我協會廣泛征求行業企業意見,并整理成《關于對進口廢塑料監管的不同意見和建議》,于5月22日遞交給海關總署監管司和環保部污防司。
在這份《意見和建議》中,我協會認為:單一黑色的再生粒子和單一其他任何顏色的再生粒子一樣均是廢塑料經過分揀、分類、破碎、清洗、過濾、加工造粒等工藝制成的,其用途也是直接作為生產塑料制品的原料。建議不列入固體廢物監管范疇,而按照塑料原材料進行管控。
我協會認為,如果按此規定執行,將給行業帶來如下不利影響:
1.如果黑色單一顆粒按照固體廢物來監管,就意味著單一黑色顆粒就被視為固體廢物;
2.也意味著需要單一黑色顆粒按照固體廢物的標準征繳關稅;
3.在現行的環保批文中,沒有塑料再生顆粒的品名,海外CCIC的申請中也沒有塑料顆粒的選項,進口企業將無法申請進口固體廢物裝船前檢驗證明。而未取得相關文件的進口企業將涉嫌走私;
4.對單一黑色再生粒子“一刀切”的監管方式將對我國的家電、IT、汽車等產品的制造產業造成嚴重影響。
有鑒于此,我協會提出如下建議:
1.對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單一黑色塑料再生粒子,建議不按固體廢物監管;
2.給予可能涉及單一黑絲再生塑料顆粒進口的企業一定的過渡期限;
3.減免貨物因此原因滯港而產生的滯留費用;
4.海關總署盡快通知各地區海關,以相同方式辦理。
5月26日,海關總署發函《海關總署監管司關于提供廢塑料黑色粒子進口通關有關規定的復函》對我協會提交的意見和建議做了書面回復。表示:海關總署將向環保部污防司反映有關情況,希望加強與中國塑協塑料再生利用專委會合作,為廣大進出口企業提供更好的服務。
海關總署與環保部將于近期協商并提出解決方案。請各有關企業盡快提出進一步的相關意見,以便我協會及時反映給海關總署和環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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