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歐盟委會公布對中國、泰國產塑料袋反傾銷調查的終裁結果:對原產于中國的塑料袋征收4.8—28.8%的反傾銷稅,對原產于泰國的塑料袋征收5.1—14.3%的反傾銷稅。反傾銷措施已于9月30日正式實施。江門參與應訴的6家企業,獲得的終裁稅率是8.4%的統一稅率,這6家企業的出口量占到全市塑料袋出口的90%。
據了解,歐盟對我國產塑料袋的反傾銷調查始于2005年6月,直接影響我國1000多家塑料袋出口企業,涉案金額超過3億美元。在此之前,中國的塑料袋生產企業已經被美國的反傾銷大棒傷了“筋骨”,基本失去進入美國市場的可能,因此,若再失去歐盟市場,中國上千家塑料袋生產企業將深陷困境。
江門應訴企業對8.4%的終裁稅率普遍表示勉強接受,相比全國近千家未應訴企業28.8%的高稅率,各企業表示這或許是一個搶占市場的機會。
市外經貿局有關負責人則表示,塑料制品是大宗出口商品之一,2005年塑料袋出口達5122萬美元,其中歐盟市場占1/3,出口1711萬美元,有24家出口企業。美國曾于2003年對我塑料袋反傾銷調查,江門僅新會恒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應訴,并獲得23%的稅率,由此帶來的直接后果是——該公司對美國出口塑料袋從2002年的631萬美元下降到2004年的301萬美元。
此次應對歐盟反傾銷調查,江門企業應訴積極性普遍提高。從長遠來看,在歐美反傾銷設限、我國調整出口退稅政策、國外環保標準日益提高、原材料價格居高不下、人民幣升值等諸多因素影響下,塑料袋行業出口前景不容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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